2024年02月01日-02月10日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单位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单位简介
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是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法律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渔政管理和海洋监察职能,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保护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维持海洋和渔业生产秩序。组织实施渔业水域的巡航监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渔港水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管理、防污及渔船海事调查处理,监管渔业无线电台。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职务船员考试、发证、审证、换证。负责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海洋工程、海底电缆管理铺设、海洋倾废、海砂开采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2名,其中:三级岗位1名,三级或四级岗位1名(岗位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二)薪酬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02月01日后出生);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公告发布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zhrsj.zhuhai.gov.cn/)网站。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02月10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02月01日-02月10日。报名联系电话:0756-2119121、222958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yzzd@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电话”。报名人员发送邮件后请及时告知报考单位,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6-2229580。
3.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提交):
(1)《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本人声明”栏签名);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时需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三级岗位者需提供)。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考生须主动关注和查询。合格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不予开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提交证件必须与招聘条件和报考职位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全程监督。
1.笔试
按100分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综合能力,试题按照综合科目类命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后进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主要了解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X50%+面试X5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人选确定
1.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同时对报名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选,经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领导班子研究,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36036、2119121。